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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师范类专业认证总结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

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召开师范类专业认证总结会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219号)要求,我校拟设在线分会场,参加49日召开的总结会,现将分会场会议组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49日,上、下午场开始时间分别为9:0014:00,议程安排详见附件;

2.会议地点:河西理工楼教师发展中心活动室(123室);

3.参会对象:学前教育、英语、科学教育等3个专业认证工作核心组成员及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其他师范类专业负责人及所在学院教学院长。

请相关学院做好组织工作,在48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并通知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提醒与会人员自带水杯。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联系人:吴根祥,联系电话:751032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