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二级学院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绍学院教〔2010〕40号),经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自评、互评,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结合平时工作进行评议,确定医学院、外国语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为2021年度二级学院督导工作先进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1月4日至6日)。意见建议反馈联系电话:88341031。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