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质评〔2019〕1号)的规定,为做好学期“学评教”工作,现将相关数据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学评教”将通过“教学质量常态评价系统”开展,相关数据准备工作在本系统上设置。
2.按“学评教”文件要求,除军训、体测、实习和毕业环节等教学环节,所有进入本专科课表的课程及任课教师都必须参加评价。同时,“教师有权限定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价”。
3.12月21日前,学院、任课教师在系统中完成相关数据设置工作。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
4.各学院应认真核验基础数据,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李克强,751031。
附件:1. 学评教教师使用手册(设置不统计学生)
2. 学生评教使用手册---院级管理员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