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决定于第9-11周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重点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26日。
二、重点检查内容
各学位点本学期开展的专业实践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改进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工作汇报
1.听取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和工作进程的汇报,了解学院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2.听取学院关于本学期专业实践教学情况的汇报,了解学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召开师生座谈会(全校线下集中模式)
1.教师座谈会(安排50名左右教师参加)
了解专业实习执行的情况与存在的困难以及改进建议;听取校内与校外“双导师”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了解专业实践对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的帮助性。
2.学生座谈会(安排50名左右学生参加)
了解专业实习执行的情况与存在的困难;听取校内与校外“双导师”落实情况与存在的问题;了解上课教师教学情况等。
(三)实地资料检查
1.检查本学期课程的授课计划完成情况;
2.专项检查:学院提前对各专硕学位点及当前具有实践安排的学硕学位点(1)《专业实习》/《专业实践》课程大纲;(2)研二学生实习名单,专业实践计划表、安全协议书;(3)实践基地名单(含协议);(4)校外实践导师名单(含学校或学院聘任文件);(5)学院实践教学“三段式”检查材料;(6)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和方案(仅专硕学位点)等材料做好院内自查,并及时做好学院汇报。
(四)实践单位实地走访
1.走访组织:校督导与学院沟通确定走访实践单位(各专业学位点抽取1-2个),学院负责落实走访、调研等事宜;
2.走访人员:原则上相关学院领导、研究生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校督导共同参与走访;
3.走访形式:通过听取实习单位汇报和学生座谈会等途径了解学生专业实习情况和实践单位的需求。
(五)专硕研二学生的问卷调查
对专硕研二学生开展专业实践问卷调查,了解当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情况。
四、检查结果
1.各督导工作小组完成检查后提交工作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稿)进行反馈。
2.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
附:1.《全日制国内与国际生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检查用表(专硕)》
2.《全日制国内与国际生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检查用表(学硕)》
校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