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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15:47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教学状态数据是反映高校教学工作运行状况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一所高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建立校级的教学状态数据数据库,并以此为平台服务于管理、教学工作,将更有利于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增强大学在教育改革中的内涵建设与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全省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19] 31号)(附件3)文件要求,在往年填报的基础上,学校决定采集填报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平台

1.填报平台

本次采集的学年为2018-2019学年,时点为2019930日,自然年为2018年。请各部门填报人员、审核人员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完成填报和审核,登录入口请点击登录http://udb.heec.edu.cn,点击页面上“数据填报”。具体操作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进行(附件4)。各责任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教育部为便于进一步做好专业认证工作,本次数据填报在去年增加14张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的基础上,新增了11张临床类专业相关补充数据表,4张工科类专业相关补充数据表。

1.工作流程

1)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分解指标任务,分为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两大块(任务分解及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1)。

2)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质量把关和有效性审核。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审核之后的数据在数据平台填报并提交。之后将填报的数据经责任联络人(录入员)和部门负责人在《质量监测表》(附件2)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是专业认证、教学评估以及一流专业申报的重要支撑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相互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质量把关。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

3.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近三年数据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19年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如在往年的基础上数据变动超过20%,则同时提交一份情况说明。

4.服务评估。职能部门和学院之间要沟通,确保师范专业数据、临床专业数据、工科专业数据与全校基本数据相匹配。

 

联系人:李克强,短号:514977;办公电话:751031;基础状态数据采集QQ交流群:279047097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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