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全面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自建自改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绍学院办发〔2019〕45号,具体内容见链接),请各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认证标准,细致拟定专业自建自评自改工作方案,系统梳理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绩,凝练总结专业特色,落实举措补齐短板,深入有效地开展专业自建自评自改各项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前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材料发至:wgx@usx.edu.cn,联系人:吴根祥,联系电话:13867553090、663090)。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7.12
链接:《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自建自改工作方案〉的通知》